投標保函辦理手續(xù)費(銀行保函)得根據辦理方式來定,如果企業(yè)自己去銀行辦理,交全額保證金,然后按照季度交手續(xù)費,大概在幾百塊不等,還有一種方式是通過占用第三方擔保公司在銀行的額度出的保函(分離式保函),這種保函跟企業(yè)自己去出保函效果一樣,出的保函上不體現擔保公司,只體現受益人、申請企業(yè)、項目名稱、保函金額和期限等信息,這種費用也是幾百塊,但是不用交保證金。
在復雜的商業(yè)環(huán)境中,投標保函是一個不容忽視的環(huán)節(jié)。那么,什么是投標保函呢?簡單來說,投標保函是投標方向招標人出具的保證,確保投標人在中標后履行其投標義務,如簽署合同、提供履約保證金等。若投標人未能按約定行事,招標人可憑此保函要求銀行或擔保公司支付一定金額作為賠償。
履約保函有如下優(yōu)勢:
1.擔保公司出具保函,收費比銀行優(yōu)惠一點,需要的資料也會比銀行簡單一點,但是擔保公司也是要進行資信審查,根據企業(yè)實際情況進行判斷要不要收取一定比例的保證金。
2.對承包方或供貨方:減少由于繳納現金保證金引起的長時間資金占壓,獲得資金收益;權益得到更好地維護。
3.對業(yè)主或買方:合理制約承包人、供貨方行為,良好維護自身利益;避免收取、退回保證金程序的繁瑣,提高工作效率。
履約保證金和違約金的區(qū)別:
違約金是指按照當事人的約定或者法律直接規(guī)定,當一方當事人違反合同時,應當向另一方當事人支付的金錢。違約金與履約保證金都具有督促債務人履行合同的作用。二者的區(qū)別在于:首先,違約金是合同一方違約時承擔責任的一種方式,具有補償性和懲罰性。而履約保證金為合同履行的一種擔保方式,是否具備補償性和懲罰性,法律法規(guī)沒有明確規(guī)定,通說認為其具有補償性;其次,違約金適用于合同雙方當事人,而履約保證金通常只約束一方當事人即中標人,當接受履約保證金的招標人違約時,履約保證金對其不起作用;第三,違約金一般無需預付,在債務不履行損害發(fā)生后始得請求,而履約保證金則應根據合同約定交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