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臺燈光是演出空間構成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根據情節(jié)的發(fā)展對人物以及所需的特定場景進行的視覺環(huán)境的燈光設計,并有目的將設計意圖以視覺形象的方式再現給觀眾的藝術創(chuàng)作。應該、系統的考慮人物和情節(jié)的空間造型,嚴謹地遵循造型規(guī)律,運用好手段。
舞臺燈光的控制系統須能有效地控制和調配全部燈具并產生諧調的藝術效果。它由電源配電板、調光器及總控制臺三個部分組成。
舞臺燈光設計主要根據劇本、導演要求及舞臺美術的總體設想進行藝術構思,繪制布光設計圖,并具體安排技術體現工作。燈光設計應能利用多種造型手段,適應不同風格的演出,如有的演出要求表現出寫實主義的風格,而有的則要求創(chuàng)造出抽象的、寫意的或隱喻的意境。
數字調光器:使用單片機技術,為DM512數字信號。數字調光臺使用方便(特別是大回路),其調光功能、備份功能、編組功能、調光曲線等均優(yōu)于模擬調光臺、性能價格也比較合理,很受用戶歡迎。常見的有12路、36路、72路、120路、240路、1000路等,每路多為2KW、4KW、6KW、8KW等。在了解了燈位、燈具特點和控制設備及換色器后,就可以根據各自特點、使用規(guī)模的大小、用燈繁簡,因地制宜地設計出正確的使用方案了。
廳堂的擴聲特性指標按國家一級特性指標要求進行。具體如下:
一級特性指標要求:
聲壓級:大于等于110dB;
傳輸頻率特性:以100~6300Hz的平均聲壓級為0dB,在此范圍內允許+/- 4dB,50Hz-10000Hz允許+4~-8dB;
傳聲增益:-8dB,125Hz~4000Hz;
聲場不均勻度:小于等于8dB,1000~4000Hz;
總噪聲級:小于等于30dB(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