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合同實行項目負責制,以一個合同作為一個項目,由公司技術負責人指定一名項目負責人,由項目負責人負責該項目的綜合協(xié)調、組織管理工作,并對該項目的完成質量負全責同時建立負責人審核與技術負責人審核制,由負責人對合同中相應的內容審核合格后,交由公司技術負責人進行終審。
工作程序為業(yè)務洽談一一合同簽定一一開始履行合同一一初步成果編制形成一一編制人員自檢----負責人審核一一項目負責人匯總審核一一公司技術負責人終檢一一遞交終成果----合同履行完畢-----服務質量信息反饋。
根據住房城鄉(xiāng)建設部發(fā)布的標準《工程造價術語標準》(GB/T50875-2013),工程造價(Project Costs,PC)是指構成項目在建設期預計或實際支出的建設費用。 綜合運用管理學、經濟學和工程技術等方面的知識與技能,對工程造價進行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評價等的工作過程被稱為工程造價管理(Project Cost Management,PCM)。按照法律法規(guī)和標準等規(guī)定的程序、方法和依據,對工程造價及其構成內容進行的預測或確定被稱為工程計價(Construction Pricing or Estimating,CPE),工程計價依據(Basis for Estimate of Project Cost,BEPC)包括與計價內容、計價方法和價格標準相關的工程計量計價標準、工程計價定額及工程造價信息等。
標底的編制一般由招標單位委托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具有與建設工程相應造價資質的中介機構代理編制,標底應客觀、公正的反映建設工程的預期價格,也是招標單位掌握工程造價的重要依據,使標底在招標過程中顯示出其重要的作用。因此,標底編制的合理性、準確性直接影晌工程造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