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部分特殊貨物,保險金額的確定需額外注意,避免因價值認定偏差導致理賠糾紛:
1. 鮮活易腐貨物(如水果、肉類、海鮮)
特點:運輸途中易因變質(zhì)、損耗導致價值下降,且 “實際價值” 隨時間變化。
確定方式:按 “起運時的新鮮貨物價值” 投保(需提供采購價、產(chǎn)地證明),并在保單中注明 “損耗免賠比例”(通常約定 5%-10% 的正常損耗,超出部分才理賠)。
例:10 噸新鮮蘋果,起運時價值 5 萬元(含運費),保險金額確定為 5 萬元,約定 “正常損耗≤8% 免賠”,若運輸中因冷藏故障損耗 3 噸(30%),則理賠時扣除 8% 的正常損耗,按 22% 的實際損失賠付。
2. 危險品(如化工原料、易燃易爆品)
特點:風險高,價值通常較高且需專業(yè)評估,部分危險品有 “國家定價標準”。
確定方式:必須按 “實際價值” 投保,且需提供 “危險品等級證明”“采購合同”“運輸許可證”,保險公司會結合危險品等級(如 1 類爆炸品、3 類易燃液體)核查價值合理性,不允許約定價值偏離實際價值 ±5%。
3. 散裝貨物(如煤炭、糧食、礦石)
特點:數(shù)量大、價值低,通常按 “重量 × 單價” 計算價值,存在 “運輸途中自然損耗”(如揚塵、水分蒸發(fā))。
確定方式:按 “起運時的重量 × 合同單價 + 運費” 投保,保單中注明 “自然損耗免賠額”(如煤炭約定損耗≤3% 免賠),保險金額需扣除 “預計自然損耗對應的價值”,避免虛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