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擇刻章機構:要前往公安機關指定的具有合法資質的刻章單位??梢酝ㄟ^當地公安部門官網等渠道了解刻章單位的資質及信譽。
需要注意的是,材質的辨識度需結合規(guī)范的刻制工藝(如激光雕刻、手工精雕等)才能化體現。無論選擇哪種材質,確保印章字體規(guī)范、線條清晰、尺寸符合規(guī)定,都是提升辨識度的基礎。此外,法人章的合法性主要依賴正規(guī)備案,材質選擇需在合規(guī)前提下結合實際需求(如耐用性、預算等)綜合考慮。
準備材料:
企業(yè)、個體工商戶:需提供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原件(驗原件),法人(負責人)、經辦人的身份證件(中國內地居民二代身份證等,如法人本人申辦,無需提交經辦人身份證),刻章申請書或委托書(由法人簽名)。若刻制合同專用章,還需提供開戶許可證。
國家機關、人民團體:需提供省、市(區(qū))編制委員會、政府文件、批文或本部門上一級主管單位的有關文件、有效憑證,單位負責人身份證件,業(yè)務經辦人身份證件及單位負責人授權委托書(非單位負責人辦理業(yè)務時提供)。
嚴格使用審批,留存使用痕跡
建立用印審批制度:任何使用合同章的行為,必須經過規(guī)范的審批流程。例如:
由業(yè)務部門提交《用印申請單》,注明合同名稱、簽約方、用印頁數、用印原因等信息;
經部門負責人審核、法務部門(或合規(guī)部門)對合同內容合規(guī)性審核后,報企業(yè)負責人(或授權人)審批;
審批通過后,保管人方可蓋章,嚴禁 “先蓋章后審批” 或 “無審批蓋章”。
全程記錄留痕:
用印時,保管人需核對合同內容與審批單信息是否一致,確認無誤后在指定位置蓋章;
建立《合同章使用登記臺賬》,詳細記錄每次用印的日期、合同名稱、簽約方、用印數量、審批人、經辦人、保管人等信息,必要時留存合同復印件或掃描件存檔;
蓋章過程可通過監(jiān)控錄像記錄(如在保管地點安裝攝像頭),便于后續(xù)追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