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備案申請
登錄當?shù)?“公安局治安管理信息系統(tǒng)” 或前往政務服務大廳公安窗口,填寫《印章刻制備案申請表》,提交上述材料;
公安部門審核材料無誤后,出具《印章備案回執(zhí)》,明確印章的規(guī)格、樣式(如字體、五角星大小)及 13 位防偽編碼(2015 年后全國統(tǒng)一要求)。
妥善保管,避免遺失或濫用
公章應指定專人保管(如行政部門負責人),建立用章登記制度(記錄用章時間、用途、經(jīng)辦人);
若印章遺失,需立即向公安部門報案,登報聲明作廢,并重新辦理備案刻制手續(xù),避免他人冒用。
流程與公章類似,但需注意功能專屬化:
財務專用章:需標注 “財務專用章” 字樣,尺寸通常為方形(2.2cm×2.2cm),制作時需與企業(yè)稅號、名稱關聯(lián);
發(fā)票專用章:橢圓形(長軸 4.0cm,短軸 3.0cm),必須包含企業(yè)名稱、稅號和 “發(fā)票專用章” 字樣,樣式需符合稅務部門規(guī)定;
制作后需同步在企業(yè)內(nèi)部登記用途,避免超范圍使用。
日期印章章:又叫號碼章,特殊印章架結構使其號碼或日期可以變動,適用于銀行用章,檢驗用章等日期或號碼需變動的印章。其號碼及章面有金屬、膠皮兩種。
廣州公安局授予印章備案定點單位,承辦黨、政、軍、機關單位、社團、外資及事業(yè)單位的公章,辦理各類公章、財務章,合同章,等備案手續(xù)。
到達線路如下:1.地鐵11號線中醫(yī)藥大學D出口往前200即到; 2.公交車 :廣園客運站 下車即可 3.打車 或 開車 導航 “廣州邦永印章有限公司” 或“邦永印章”即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