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果公布方式
網上公示2: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在其官方網站上公示評審通過人員名單,接受社會監(jiān)督。
單位公示2:申報人所在單位也會在單位內部顯著位置或單位網站首頁對評審通過人員名單進行公示。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內容僅供參考,具體的評審要求和流程可能因不同系列(專業(yè))、不同年度而有所差異。申報人在申報前應仔細閱讀當年的職稱評審通知,按照要求準備申報材料并按時申報。
深圳初級職稱評審結果一般在評審通過后1 個月內公布2。
根據相關規(guī)定,單位應在評審通過后一個月內完成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5 個工作日2。公示期滿后,申報人所在單位根據公示情況填寫相關表格,提交至相應部門。評委會辦公室應在全部公示結束后 10 個工作日內,向所屬人社部門報送評審結果審核確認或備案的相關材料23。人社部門在 10 個工作日內予以審核確認3。
例如,2023 年度深圳市龍華區(qū)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審通過人員于 2025 年 1 月 14 日發(fā)布公示,公示時間從 2025 年 1 月 15 日至 2025 年 1 月 22 日止,符合上述規(guī)定5。
深圳初級職稱評審復查有時間限制,一般是在評審結果公示期間提出復查申請。
如深圳市體育教練專業(yè)初級職稱評審,公示時間為 5 個工作日,對評審結果有異議的,需在公示期間通過來信、來電等形式向有關部門反映情況和問題。通常來說,公示時間會在評審委員會發(fā)布的相關通知中明確規(guī)定,如羅湖區(qū)教育局統(tǒng)籌開展的 2023 年度中小學中初級教師職稱評審,公示時間為 9 月 10 日至 9 月 14 日。
雖然沒有統(tǒng)一的具體天數規(guī)定,但從相關評審流程和慣例來看,一般是在評審結果公示的 5 個工作日內提出復查申請,逾期可能不予受理。
評審材料補充說明:對原評審材料中可能存在的模糊不清、容易誤解的地方進行詳細說明,提供更準確、完整的信息,幫助評審委員會更好地理解申報人的情況。
政策理解與適用說明:如果認為原評審對政策的理解或適用存在偏差,可提供相關政策文件的解讀、部門的答復或類似案例的處理結果,作為申訴的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