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貨運單
1.航空貨運單的概念
航空貨運單
航空貨運單是由托運人或者以托運人的名義填制,是托運人和承運人之間在承運人的航線上運輸貨物所訂立運輸契約的憑證。
航空貨運單不可轉讓,屬于航空貨運單所屬的空運企業(yè),如跨越速運空運企業(yè)。
4.航空貨運單的限制
一張貨運單只能用于一個托運人在同一時間、同一地點托運的由承運人承運的,運往同一目的站同一收貨人的一件或多件貨物。任何IATA成員都不允許印制可以轉讓的航空貨運單,貨運單上的“不可轉讓”字樣不可被刪去或篡改。
收件范圍
傳統(tǒng)的航空貨運業(yè)務以貿易貨物為主,規(guī)定每件貨物體積不得小于5*10*20厘米。郵政業(yè)務則以私人信函為主要業(yè)務對象,對包裹要求每件重量不超過20公斤,長度不超過1米。航空快遞的收件范圍主要有文件和包裹兩大類。其中文件主要是指商業(yè)文件和各種印刷品,對于包裹一般要求毛重不超過32公斤(含32公斤)或外包裝單邊不超過102厘米,三邊相加不超過175厘米。隨著航空運輸行業(yè)競爭更加激烈,快遞公司為吸引更多的客戶,對包裹大小的要求趨于放松。
組織形式
郵政運輸?shù)膫鹘y(tǒng)操作理論是接力式傳送。航空快遞公司則大多都采用中心分撥理論或稱轉盤分撥理論組織起全球的網絡。簡單來講就是快遞公司根據(jù)自己業(yè)務的實際情況在中心地區(qū)設立分撥中心(Hub)。各地收集起來的快件,按所到地區(qū)分撥完畢,裝上飛機。當晚各地飛機飛到分撥中心,各自交換快件后飛回。第二天清晨,快件再由各地分公司用汽車送到收件人辦公桌上。這種方式看上去似乎不太合理,但由于中心分撥理論減少了中間環(huán)節(jié),快件的流向簡單清楚,減少了錯誤,提高了操作效率,縮短了運送時間,被事實證明是經濟、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