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標保函屬于招投標中費用較低的保函,如今辦理投標保函只需招標文件和營業(yè)執(zhí)照即可。
在開具投標保函之前,我們需要根據招標文件中的要求來選擇需要辦理哪一種保函?投標保函有投標銀行保函、投標電子保函、投標保險保函三種。其中三種保函法律效力相同,價格會有所差別。
銀行保函有以下兩個特點:
1、保函依據商務合同開出,但又不依附于商務合同,具有獨立法律效力。當受益人在保函項下合理索賠時,擔保行就必須承擔付款責任,而不論委托人是否同意付款,也不管合同履行的實際事實。即保函是獨立的承諾并且基本上是單證化的交易業(yè)務。
2、銀行信用作為保證,易于為合同雙方接受。
在一般貨物進出口交易中,履約保函又可分為進口履約保函和出口履約保函。
⒈進口履約保函。
進口履約保函是指擔保人應申請人(進口人)的申請開給受益人(出口人)的保證承諾。保函規(guī)定,如出口人按期交貨后,進口人未按合同規(guī)定付款,則由擔保人負責償還。這種履約保函對出口人來說,是一種簡便、及時和確定的保障。
⒉出口履約保函
出口履約保函是指擔保人應申請人(出口人)的申請開給受益人(進口人)的保證承諾。保函規(guī)定,如出口人未能按合同規(guī)定交貨,擔保人負責賠償進口人的損失。這種履約保函對進口人有一定的保障。
保函受益人為招標人或施工合同/采購合同內的甲方,即項目的建設方或項目的業(yè)主或項目的所有權人。在保證人提供擔保前,對于保函受益人信譽、資金實力等進行了核查,若保函內約定受益人實現保函權益(債權)轉讓,或項目所有權等債權轉讓,將影響保證人的擔保風險;根據擔保法的相關約定,只有明確禁止轉讓或僅對特定人承擔保證責任;保證人就來自保函受益人變更的風險,應在保函內予以明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