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xiàn)場評審人員按照特種勞動防護用品標志抽樣有關要求抽封樣品,填寫特種勞動防護用品標志抽樣單,申請單位應于封樣之日起5日內將抽封的樣品寄往受特種勞動防護用品標志管理中心委托經國家生產監(jiān)督管理總局授權的生產檢測檢驗機構進行檢測。
安標管理中心接到企業(yè)提交的申請資料,在規(guī)定日期內內資料進行評核,評核OK的對資料進行技術身纏,技術審查通過后,會通知企業(yè)進行現(xiàn)場審核的準備,若資料評核不通過,則會通知企業(yè)進行改善。
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具體包含以下內容: 一、頭部護具類 帽 二、呼吸護具類 防塵口罩 過濾式防毒面具 自給式空氣呼吸器 長管面具 三、眼(面)護具類 焊接眼面防護具 防沖擊眼護具 四、防護服類 阻燃防護服 防酸工作服 防靜電工作服 五、防護鞋類 保護足趾鞋 防靜電鞋、導電鞋 防刺穿鞋 膠面防砸靴 電絕緣鞋 耐酸堿皮鞋 耐酸堿膠靴 耐酸堿塑料模壓靴 六、防墜落護具類 帶 網 密目式立網。
廢止的《勞動防護用品監(jiān)督管理規(guī)定》中第六條: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實行強制標志管理,這意味著“勞安認證”由先前的國家強制性認證改為企業(yè)自主申報認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