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加驗收的建設,設計單位表示意見或提出疑問時,消防管理人員應當對驗收作出答復。無法當場回答的,予以說明。
消防工程驗收或復驗合格后,參加各單位驗收的人員和參加消防組織驗收的人員,應當在驗收聲明書上簽字。
項目驗收承包商應及時填寫驗收意見,提交書面形式的批準書,并組織驗收檔案,供領導批準。
施工單位到達窗口時,將發(fā)出收據以取回驗收意見;
驗收和復驗不合格時,建設單位應當組織所有有關單位按照《建設消防驗收意見》提出的問題進行整改。整改完成后,請重新向消防部門申請復檢。相同。
如果建設項目不通過檢查,將不退還申請材料。申請復檢時,申報信息與一般申報受理信息相同。
一、根據建筑物設計要求,確定建筑物耐火等級。
二、防火分區(qū)設計,對建筑物進行分區(qū),按分區(qū)進行防火分隔,在火災發(fā)生時阻隔火勢蔓延的設計。
三、疏散設計,對建筑物疏散通道、樓梯、應急照明燈進行設計。
四、電氣防火設計,按照電氣規(guī)程,對電線、開關、照明燈具、插座等進行防火隔熱保護的設計。
五、消防系統設計,對建筑物配置火災自動預警系統、滅火系統、控制系統、消火栓系統、防/排煙系統等的合理設計。
六、滅火器配置設計,根據建筑物分區(qū)及面積,設計適用的滅火器規(guī)格與數量。
根據建筑的使用性質和功能,審查消防聯動控制系統的設計。對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室內消火栓系統、氣體滅火系統、泡沫和干粉滅火系統、防排煙系統、空調通風系統、火災緊急廣播、電梯下降裝置、防火門和滾動系統、消防緊急照明系統、消防通訊系統等消防設備的聯動控制設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