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關系(Public Relations,P.R.,簡稱“公關”)是由英文“Public Relations”翻譯而來的,中文可譯為“公共關系”或“公眾關系”,不論是其字面意思還是其實際意思基本上都是一致的,都是指組織機構與公眾環(huán)境之間的溝通與傳播關系。
公共關系學也是我國高等教育的一項新興專業(yè),開設大專、本科至碩士的課程。關于公共關系的各種定義有很多,一般指一個社會組織用傳播手段使自己與相關公眾之間形成雙向交流,使雙方達到相互了解和相互適應的管理活動,反映了公共關系是一種傳播活動,也是一種管理職能。
作為公共關系主體長期發(fā)展戰(zhàn)略組合的一部分,公共關系的涵義是指這種管理職能:評估社會公眾的態(tài)度,確認與公眾利益相符合的個人或組織的政策與程序,擬定并執(zhí)行各種行動方案,提高主體的知名度和美譽度,改善形象,爭取相關公眾的理解與接受。
形象說
這類定義從塑造形象的角度揭示公共關系的本質屬性,強調公共關系的宗旨是為組織塑造良好的形象。這類定義認為,公共關系是社會組織為了塑造組織形象,通過傳播、溝通手段來影響公眾的科學與藝術。
協(xié)調說
”協(xié)調說“(或者”平衡說“)是對”關系說“的深化,認為公關關系主要是協(xié)調組織與公眾之間的社會關系,即公共關系是”維持企業(yè)的營利性和社會性之平衡“。
社會組織的特點有:群體性、導向性、系統(tǒng)性、協(xié)作性、變動性、穩(wěn)定性。人們組合成為組織必定是為了完成某種共同目標,但目標的存在方式又各不相同,這就決定了社會組織必然具有多種類型:盈利性組織、非盈利性組織、互利性組織、公益性組織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