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貫徹執(zhí)行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培養(yǎng)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者和接班人,為保證學校正黨的教學、工作秩序,嚴格函授生的學籍管理,參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guī)定》,結合我校函授教育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guī)定。
一、入學與學籍
條按國家及?。ㄊ校┱猩?guī)定,參加全國統一招生考試經有關省、市、自治區(qū)招生辦批準被我校錄取的新生,須持錄取通知書和有關證件,在規(guī)定期限內到指定地點報到。因故不能按期報到者,須盡快向報到地點負責教師請假,經允許后方可延期報到。凡超過二周無故不報到者,即認為自動放棄學籍,取消入學資格。新生如因疾病或工作需要不能堅持學習,由本人申請,經長春大學繼續(xù)教育學院批準,可以保留入學資格一年。保留入學資格的學員最晚應于次年六月份前提出重新入學的申請,經長春大學繼續(xù)教育學院批準后辦理入學手續(xù)。無故不申請辦理入學手續(xù)者,取消其重新入學資格。
第二條新生入學時,各函授站負責報到的老師須按招生規(guī)定組織復查,經復查合格者予以注冊(辦理入學手續(xù))。復查不合格者,由學校區(qū)別情況予以處理,直到取消入學資格。對弄虛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經查實,取消學籍,情節(jié)惡劣的,報有關部門查究。
第三條專科起點升本科學生需具有國民教育系列大學??茖W歷,考生沒有國民教育系列專科證不能取得本科畢業(yè)證或不能網上電子注冊,不能進行電子注冊的本科學生予以開除學籍處理。
第四條考生一經被錄取后如果沒有按照學校教學計劃進行上課,不予建立學籍檔案,取消其畢業(yè)資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己負責。
第五條學校建立學生學籍檔案。學籍檔案內容包括考生登記表、學籍登記卡、獎勵或處分情況、畢業(yè)鑒定等材料。長春大學校本部學生的學籍檔案由繼續(xù)教育學院負責管理,函授站學生的學籍檔案由各函授站負責管理。學生畢業(yè)時,將學籍檔案轉給學生所在單位。
第六條每學期開學時函授學生必須按時到函授站報到注冊。因故不能按時報到注冊的,必須向函授站請假。函授站須于每學期面授結束后,在十五天內將函授生注冊情況以書面形式報長春大學繼續(xù)教育學院。
二、成績考核
第七條函授生必須參加教學計劃規(guī)定的全部課程(包括實驗、上機、課程設計等)的考核,其所學課程及考試成績記入本人學籍檔案。
第八條每學期末,按教學計劃對函授生組織考試考查。
第九條每門課程安排一次考試。兩次補考。函授生因故不能參加考試或補考,均作為放棄一次機會。
第十條每門課程的考試安排在下一次面授時進行,補考安排在下學期開學初進行,第二次補考于下一學年的相應學期補考時進行。
第十一條跨學期的課程,按每學期一門課程記載考試成績。
第十二條考試課程成績按百分制評定;補考卷面成績亦按百分制評定,但記載成績按“補及格(60分)”、“補不及格”記入。
第十三條函授生因故不能參加面授、考試,應提前向所屬函授站遞交書面請假條及有關證明,闡明請假事由,注明所在年級、專業(yè)、學歷層次、學習形式。函授站匯總后于期末考試一周內將《學生面授考試請假名單表》報成人教育學院,逾期不予辦理。緩考學生與補考學生一起參加考試??荚嚦煽儼淳砻娉煽冇涊d。如緩考不及格,則只有一次補考機會。無故不參加考試者,期末成績按“曠考”記載。補考成績以“補及格”或“補不及格”記入。補考仍不及格者,重修該門課程。
第十四條考試成績以總評方式記入,一般課程,平時成績占總評成績的20%,平時成績由任課教師根據函授生的自學筆記、階段測驗作業(yè)、出勤等情況綜合評定。期末考試成績按80%記入總評成績。對于面授請假者,期末考試成績按75%記入總評成績。
第十五條考試作弊者,該課程本次成績以零分計,并取消下一次補考機會。該生寫出書面檢查,對所犯錯誤認識深刻,確有悔改表現者才準予參加以后的補考。
第十六條畢業(yè)設計(論文)成績按優(yōu)、良、及格、不及格四級評分。
三、休學與復學
第十七條函授生因病或其他原因不能堅持學習的可申請休學。因病休學,須由本人提出申請,出具縣級以上醫(yī)院醫(yī)療證明,填寫學籍變動審批表,并經函授站簽署意見,報繼續(xù)教育學院批準。因事休學,本人提出申請,所在單位出具證明,簽署意見,填寫學籍變動審批表,函授站簽署審查意見后報繼續(xù)教育學院審批。獲準休學者,由繼續(xù)教育學院發(fā)給休學證明。
第十八條函授生休學期間。保留學籍,休學時間以一年為限。有特殊情況還需延長休學時間者,應在休學期滿前寫出書面申請,詳細說明原由,報繼續(xù)教育學院,由繼續(xù)教育學院報吉林省教育廳批準,方可延長休學時間,休學總年限為二年。函授生在校期間只能休學一次。
第十九條函授生因病休學期滿,確已恢復健康并能堅持學習,須有縣級以上醫(yī)院出具證明,因事休學須有所在單位證明確能正常學習者,可申請復學。復學者應于休學期滿前提出書面申請,經函授站簽署意見后報繼續(xù)教育學院批準,方可以復學,編入原專業(yè)適當年級學習。如需轉專業(yè)復學者,應參照本規(guī)定第十三條、第十四條辦理。逾期不能復學者,不再保留學籍。
四、轉站、轉學、轉專業(yè)
第二十條函授生因工作調動,所調往的單位設有我校的函授站,可持新單位同意參加函授學習證明,向轉入函授站申請轉站,填寫轉站申請表,經轉入和轉出函授站同意后,轉出函授站將該生的學籍材料轉到轉入函授站,轉入函授站將轉站審批表報繼續(xù)教育學院備案。
第二十一條函授生擬轉出我校須符合下述情況及其相應要求:
(一)因工作調動,繼續(xù)堅持我校函授學習確有困難者,可申請轉學。本人須持有原、現兩單位開具的工作調動證明;
(二)因某種原因,原專業(yè)不能開課,希望進入其他學校的相同專業(yè)。
對于符合上述情況之一及其相應要求的函授生,本人與接收院校聯系同意接收后,本人提出申請,經函授簽署意見后,填寫學籍變動審批表,報繼續(xù)教育學院批準。如屬于跨省市轉學,報吉林省教育廳批準備案。繼續(xù)教育學院將學生的學歷材料、新生錄取表及考生報名表交給學生本人。轉出的學生原則上不得再轉回來。
第二十二條擬轉入我校函授學習的學生,其原學校所辦函授符合國家規(guī)定要求,所學專業(yè)與我校開辦的專業(yè)及層次對口,本人提出申請,填寫《成人高等教育院校在校學生學籍變動審批(備案)表》,轉出院校簽署同意轉出意見后,將學生學籍材料、省市錄取表、成績單、考生報名表及本人申請與學籍變動審批表一并交我校成人教育學院。繼續(xù)教育學院辦理接收手續(xù),到市教委批準備案,建立學籍檔案,編入相應年級專業(yè)學習。如屬跨省市轉學,還需經轉出院校所屬省(市)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在學籍變動審批表簽署批準意見。
第二十三條函授生一般不得中途轉學其它專業(yè)。如因工作需要或其它原因確需轉專業(yè)者,可作為特殊情況對待。原專業(yè)已學過的課程,不能代替新專業(yè)曾學過的課程。根據所學課程的情況,安排進入新專業(yè)相應年級。學生在校期間轉專業(yè)只限一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予轉專業(yè)。
(一)??破瘘c本科者;
(二)跨科類轉專業(yè)者。
第二十四條擬轉專業(yè)的學生,本人提出申請,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出具工作變動證明材料,填寫學籍變動審批表,函授站與單位領導簽署意見后,報繼續(xù)教育學院批準,并報市教委批準備案。
五、免修免試
第二十五條函授生入學前曾通過國家組織的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取得與函授所學專業(yè)要求相同的單科合格證書,可免修所學專業(yè)相同課程。本人提出申請,填寫免修審批表,出具單科合格證書原及復印件,報繼續(xù)教育學院批準。原自考成績作為該課程成績記載,并注明“自考”字樣。
第二十六條已取得外語??埔陨袭厴I(yè)的學生和已取得大學四級或六級外語合格證書,且證書取得時間距該專業(yè)開設外語時間不超過兩年,可申請免修??齐A段或專升本階段的基礎外語課。辦理外語免修手續(xù)須本人提出書面申請,填寫免修審批表,出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函授站簽署意見后,報繼續(xù)教育學院批準,外語成績按“免”記入。
第二十七條以第二學歷形式入學的學生,現專業(yè)的公共基礎課程如在學歷中學過,且專業(yè)與現專業(yè)為同一科類,間斷學習時間不超過5年,則此課程可以免修。本人提出申請,填寫免修審批表,出具一學歷成績單(加蓋公章,經辦人簽字),交到函授站,函授站審核簽署意見后,報繼續(xù)教育學院批準。其原成績作為該課程的成績記載。專業(yè)課及專業(yè)基礎課無論是否在學歷中學過,均不能免修。
第二十八條本科(專科起點本科)學生,不得以其在??齐A段學過的課程,申請免修本科(專升本)的專業(yè)課或專業(yè)基礎課。
第二十九條在免修報告審批期間,申請免修課程的學生必須照常參加上課,擅自缺課者接曠課論。
第三十條為了不影響教學組織及學生面授,要求免修課程的學生應于開學后一個月內提出免修申請。
六、退學
第三十一條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學生,應勒令其退學或準予退學:
(一)符合本規(guī)定“、二條”情況者;
(二)休學期間滿仍不能復學堅持學習或休學期滿不辦理復學手續(xù)者;
(三)違反學校紀律,受到勒令退學處分者;
(四)因病或其他原因,確實不能堅持學習者;
(五)學習期間,經考試和補考后,不及格課程累計超過四門者;
(六)所在單位和函授站認為應當退學者;
(七)學生本人提出申請自愿退學并經審批同意者。
七、紀律與考勤
第三十二條函授生要嚴格遵守憲法和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guī)以及學校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
第三十三條函授生上課、畢業(yè)設計等教學環(huán)節(jié)實行考勤制度,無故不參加各教學環(huán)節(jié)超過一個學期時,函授站將學生情況通報學生所在單位。按《長春大學成人學生違反學習紀律處分條例》規(guī)定辦理。
八、獎勵與處分
第三十四條評選畢業(yè)生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