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資源退稅檢測
我司是為符合國家相關政策規(guī)定的資源綜合利用企業(yè)提供資源綜合利用認定相關技術咨詢、檢驗檢測、資料審核及退稅辦理的專業(yè)服務機構。
政策要求
2015年6月12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正式發(fā)布了《關于印發(fā)<資源綜合利用產品和勞務增值稅優(yōu)惠目錄>的通知》(財稅〔2015〕78號),文件對資源綜合利用產品和勞務增值稅優(yōu)惠政策進行了整合和調整。明確納稅人銷售自產的資源綜合利用產品和提供資源綜合利用勞務,可享受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
檢測范圍
1、可循環(huán)再生資源以廢塑料等為原料生產的化纖用再生聚酯專用料及再生塑料制品;
2、以農作物秸稈及殼皮、三剩物、次小薪材等為原料生產的代木產品、生物質顆粒、電力、熱力、燃料;
3、以建筑廢料、煤矸石、粉煤灰等為原料生產的建筑砂石骨料;
4、以廢棄天然纖維、化學纖維及其制品為原料生產的纖維紗及織布、再生聚酯產品等。 污
5、水處理廠、工業(yè)排水、生活污水生產的再生水;
6、以廢、舊輪胎為原料生產的翻新輪胎、膠粉;
7、以報廢電極、車輛、電子電器為原料生產的煉鋼爐料、經冶煉、提純的金屬及金屬化合物等。
8、以廢舊電池及其拆解物生產的金屬及鎳鈷錳氫氧化物、鎳鈷錳酸鋰、氯化鋰等;
服務項目
預審相關資料; 現(xiàn)場踏勘、樣品采集及資料審核; 產品檢測、污染物排放監(jiān)測; 原材料比例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