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廢汽車拆解、破碎環(huán)境保護基本要求1.報廢汽車拆解、破碎企業(yè)的建設與運行應以環(huán)境元害化方式進行,不能產生二次污染。2.報廢汽車拆解、破碎應以材料回收為主要目的,應限度保證拆解、破碎產物 的循環(huán)利用。3.報廢汽車拆解產生的廢液化氣罐、廢氣囊、廢蓄電池、含多氯聯(lián)苯的廢電容器、廢尾氣凈化催化劑、廢油液(包括汽油、柴油、機油、潤滑油、 液壓油、制動液、防凍 劑、防爆劑等,下同〉、廢空調制冷劑等屬于危險廢物,.應按照危險廢物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管理和處置。
完善的回收法規(guī)和有效的操作程序
汽車業(yè)內專家認為,與歐美日等汽車發(fā)達國家的汽車回收法規(guī)相比,我國的相關法規(guī)和標準至少落后四五年。以日本為例,在上世紀90年代“豐島事件”后,日本開始將報廢汽車處理納入日程。2005年1月1日起,一部專門針對報廢汽車回收處理的《汽車回收再利用辦法》出臺。
在這部法律中,除了政府機構之外,非政府機構汽車回收再利用促進中心等也被納入到管理機制中,實現了政府和非政府互補的方式進行聯(lián)合管理。最重要的是,這部法律明確了報廢汽車處理流程,即車主———收購公司———拆解公司———破碎公司———最終處理公司。對于各個環(huán)節(jié)負責機構的責任和承擔的費用等也都進行了詳盡的說明。此外,在實際的回收過程中還引進了先進的電子目錄系統(tǒng),通過對每一輛車進行標號,確保汽車回收處理的整個流程萬無一失。
新近出臺的《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guī)定》再次讓人們把目光投向報廢車。
據有關報道,我國每年約有60%的報廢汽車流入黑市。商務部等六部門組織各地開展為期半年的報廢汽車專項整治行動。1月20日,記者從商務部獲悉,整治行動已取締非法回收拆解報廢車、拼裝車“黑窩點”203個。
正規(guī)途徑報廢的僅為汽車保有量的0.5%—1%
目前北京的汽車保有量超過500萬輛,理論報廢量每年已經超過20萬輛。全國的汽車保有量超過一億輛,千人汽車保有量超過70輛。然而,與報廢汽車的巨大規(guī)模形成鮮明對比的是,我國正規(guī)報廢汽車回收拆解企業(yè)每年實際回收的報廢汽車只有幾十萬輛,僅為汽車保有量的0.5%—1%,遠低于發(fā)達國家5%—7%的水平。
因車輛違章被依法扣留的機動車的當事人車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法》百一十二條規(guī)定,當事人在30日內不到交通管理部門接受處理的,并經公告3個月仍不來接受處理的,對扣留的車輛依法處理。
按照相關規(guī)定,9座以下的小型普通汽車是無限期,但需要按時年檢,10座以上普通汽車的使用年限為20年,駕駛拼裝或者已達報廢標準的機動車上路行駛的,將面臨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