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總承包三級資質標準
1、企業(yè)近5年承擔過下列5項中的3項以上工程的施工總承包或主體工程承包,工程質量合格。
(1)6層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2)高度25米以上的構筑物或建筑物;
(3)單體建筑面積5000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4)單跨跨度15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5)單項建安合同額500萬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2、企業(yè)經理具有5年以上從事工程管理工作經歷;技術負責人具有5年以上從事建筑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并具有本專業(yè)中級以上職稱;財務負責人具有初級以上會計職稱。
企業(yè)有職稱的工程技術和經濟管理人員不少于50人,其中工程技術人員不少于30人;
工程技術人員中,具有中級以上職稱的人員不少于10人。
企業(yè)具有的三級資質以上項目經理不少于10人。
3、企業(yè)注冊資本金600萬元以上,企業(yè)凈資產700萬元以上。
4、企業(yè)近3年年工程結算收入2400萬元以上。
5、企業(yè)具有與承包工程范圍相適應的施工機械和質量檢測設備。
設計甲級資質:
1:從事建筑設計業(yè)務六年以上,獨立承擔過不少于五項工程等級為一級或特級的工程項目設計并已建成,無設計質量事故。
2:單位有較好的社會信譽并有相適應的經濟實力,工商注冊資本不少于100萬元。
3:單位專職技術骨干中建筑、結構和其他專業(yè)人員各不少于8人、10人、10人;其中一級注冊建筑師不少于3人,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不少于4人。
4:獲得過近四屆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評優(yōu)及以上級別評優(yōu)的建筑設計三等獎及以上獎項不少于3項,參加過國家或地方建筑工程設計標準、規(guī)范及標準設計圖集的編制工作或行業(yè)的業(yè)務建設工作。
5:推行質量管理,有完善的質量保證體系,技術、經營、人事、財務、檔案等管理制度健全。
6:水平考核標準應用達到國家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guī)定的技術裝備。
7:有固定的工作場所,建筑面積不少于專職技術骨干每人15平方米。
建筑工程是指各類結構形式的民用建筑工程、工業(yè)建筑工程、構筑物工程以及相配套的道路、通信、管網管線等設施工程。工程內容包括地基與基礎、主體結構、建筑屋面、裝修裝飾、建筑幕墻、附建人防工程以及給水排水及供暖、通風與空調、電氣、消防、防雷等配套工程。
建筑工程相關專業(yè)職稱包括結構、給排水、暖通、電氣等專業(yè)職稱。
單項合同額3000萬元以下且超出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資質承包工程范圍的建筑工程的施工,應由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企業(yè)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