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注冊人享有商標的專用權,也有權許可他人使用商標以獲取報酬。各國對商標權的保護期限長短不一,但期滿之后,只要另外繳付費用,即可對商標予以續(xù)展,次數不限。商標保護是由法院或行政機關來實施的,在大多數制度中,法院和管理商標的行政機關都有權制止商標侵權行為,一般而言,法院的裁決具有最終效力。
從廣義上講,商標對商標注冊人是一種獎勵,使其商品或服務獲得承認和經濟效益,商標也鼓勵創(chuàng)作和積極的態(tài)度。商標保護還可阻止諸如假冒者之類的不正當競爭者用相同或相似的標記,來推銷低劣或不同的產品或服務。商標制度能使有技能、有進取心的人在盡可能公平的條件下,進行商品和服務的生產與銷售,從而促進國際貿易的發(fā)展。
從國家法律上來說,注冊商標可以保護自己的商標不受侵犯,不被他人使用,可以維護商品的信譽和形象。另外,注冊了的商標不僅可以增強消費者的認同感,還可以增強企業(yè)自身維護品牌價值的信念,提升品牌形象,在國際市場上拓展市場。
商標注冊前的查詢,可以大大減少商標注冊的風險,提高商標注冊的成功率。當然,商標查詢程序不是法定程序,商標查詢是建立在自愿原則基礎上的。同時,商標查詢所使用的商標數據庫存在空白期(空白期是指已經有申請注冊的商標還沒有錄入到數據庫中)。商標申請注冊前查詢所提供的在先權利信息,僅供申請人申請商標注冊時參考,不能作為商標注冊的法律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