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建、內裝修工程消防設計文件申報內容
(一)設計說明書
1、工程設計依據。包括設計所執(zhí)行的主要法規(guī)和所采用的主要標準(包括標準的名稱、編號、年號和版本號),建設單位提供的有關使用要求或生產工藝等資料。
2、建設規(guī)模和設計范圍。包括工程的設計規(guī)模及項目組成,承擔的設計范圍與分工。
3、改建或裝修設計的面積等指標。
4、工程原已設置(或新增)的主要消防設備、消防產品及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構件、建筑材料等。
5、采用新技術、新材料、新設備和新結構的情況。
6、具有特殊火災危險性的消防設計和需要設計審批時解決或確定的問題。
7、裝修專業(yè)。包括原工程用途、分類和耐火等級等概況以及本工程概況;本工程使用功能和工藝要求、功能分區(qū)、平面布局以及對原工程改建情況;裝修各部位采用的裝修材料燃燒性能等級,除用文字說明以外亦可用表格形式表達。